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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客户更新证件的公告

2012-12-11 09:45:14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照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我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客户新开户和临柜办理各项业务。     为免影响您后续业务办理,如您在我司留存证件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请您在2013年6月30日前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临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的更新手续。     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更新手续的,我司将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销户”等柜台业务限制措施,请您务必在上述规定限期内亲临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的更新手续。     有关更新身份证件和变更联系方式的问题,可向我司客户服务中心和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