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目前可交易的股票期权品种为上证50ETF期权、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其中上证50ETF期权和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于2015年2月9日及2019年12月23日推出,合约标的分别为50ETF(510050)及300ETF(510300),嘉实沪深300ETF期权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2月23日推出,合约标的为300ETF(159919)。

 

交易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

合约标的

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ETF)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ETF)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ETF)

合约类型

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合约单位

10000份

合约到期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行权价格

9个(1个平值合约、4个虚值合约、4个实值合约)

行权价格间距

3元或以下为0.05元,3元至5元(含)为0.1元,5元至10元(含)为0.25元,10元至20元(含)为0.5元,20元至50元(含)为1元,50元至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

行权方式

到期日行权(欧式)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到期日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行权日

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

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11:30,13:00-15:30

交收日

行权日次一交易日

交易时间

上午9:15-9:25,9:30-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下午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委托类型

普通限价委托、市价剩余转限价委托、市价剩余撤销委托、全额即时限价委托、全额即时市价委托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委托类型

普通限价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市价申报

买卖类型

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买卖类型

最小报价单位

0.0001元

申报单位

1张或其整数倍

单笔申报数据

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

涨跌幅限制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熔断机制

连续竞价期间,期权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10个最小报价单位时,期权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①交易经手费:交易所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按1.3元/张收取,双边收取。(试点初期,暂免卖出开仓、备兑开仓的交易经手费)

②交易结算费:登记公司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按0.3元/张收取,双边收取。(试点初期,暂免卖出开仓、备兑开仓的交易结算费)

③行权结算费:登记公司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按0.6元/张对行权方收取。

④佣金:券商收取,按张收。(试点初期,暂免卖出开仓、备兑开仓的佣金)

注:若交易所或中国结算调整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我司将按照监管最新标准费率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