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5:32:2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受聘担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2018年11月29日,中山证券与联赢激光签署了辅导协议。2018年11月30日,联赢激光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中山证券已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订了相应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中山证券对联赢激光的上市辅导工作仍在进行中。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辅导的公告.pdf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