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1 15:39:2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要求,我司已调整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变更一:权限开通
1、自然人投资者:
(1)在我司已有深A证券账户且状态正常;
(2)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买入的资金和证券);
(3)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4积极型及以上;
(5)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2、非自然人投资者:
(1)在我司已有深A证券账户且状态正常;
(2)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4积极型及以上;
(3)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注:
(1)专业投资者无须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专业投资者的认定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为准,规定以外的为普通投资者。
(2)自然人投资者支持线上线下办理,非自然人投资者仅支持线下临柜办理。
变更二:暂停转签
自2020年4月28日起,我司暂停创业板线上转签业务,对于临柜创业板转签的投资者,在我司系统未实现升级前,参照新开创业板权限要求。
变更三:权限生效
当日申请当日开通后,当日生效,已取消原规则中2日、5日冷静期要求。
风险揭示:
创业板业务属于中等偏高风险,仅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积极型、激进型的投资者。投资者请充分知悉创业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和交易规则,并结合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审慎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创业板的业务知识,欢迎垂询我司客服热线95329,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