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329
公告详情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风险警示板的公告

2021-05-13 14:31:48

尊敬的投资者:

  2020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设立风险警示板,优化交易机制安排和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于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者多个证券公司的不同证券营业部的买入数量、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单个或者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与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数量合并计算。
  三、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请审慎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目标等相匹配的产品及服务。详询我司营业部或总部客服电话9532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