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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中山证券新增第三方存管银行公告(南京银行)

2021-11-22 08:41:07

  为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的部署和安排,同时满足客户更多存管银行选择需求,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建立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关系,并于公告之日起正式上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公司第三方存管采取单银行模式,即提供多家商业银行供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我公司目前上线的存管银行包括南京银行、宁波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及平安银行。

 

  二、客户存管签约流程
  自公告之日起,凡在我公司新开账户的客户,可自主选择南京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客户持以下相关材料至我公司任一营业网点办理证券资金台账的开户手续; 
  (1)个人客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2)机构客户需要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客户需在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开设证券资金台账后,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签约银行手续或预指定存管银行;
  3、预指定的客户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对应的南京银行卡及银行存管协议书一起至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4、客户如通过非现场系统开户可根据提示选择南京银行三方存管;
  5、签约成功后,将由南京银行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

 

  三、银证转账
  1、通过我公司提供的网上交易、手机炒股、热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完成相应操作,如拟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2、通过南京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进行银证转账,其中通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进行转账应按银行规定开通相关功能。

 

  四、资金存取
  我公司不再直接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业务。客户存入交易结算资金,应先将资金存入在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再通过银证转账交易将资金转到我公司的证券资金账户中;客户取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只能通过银证转账交易转回到在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zszq.com  
  中山证券客服电话:953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南京银行客服电话:9530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