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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失效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2016-11-15 10:21:39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司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失效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期限        

  请您在留存我司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到期后的1个月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我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如果您在我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开户留存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目前已过有效期,请您在2017年1月1日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我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二、限制措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更新手续的,我司将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销户”等柜台业务措施,直至您临柜办理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     

  三、为提高我司的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及时获得各项业务办理的提示,如果您的电话、邮箱、联系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通过我司中山证券APP的网上营业厅自助进行更改或亲临我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如因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给您造成不便的,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有关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变更联系方式的问题,可向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客服电话:95329     

  公司网站:www.zszq.com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1月15日